前 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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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“人类是可持续发展所关注的中心。他们有权享受一种与自然协调的健康而生产性的生活。” 《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》原则之一,里约热内卢(1992年6月3日至12日) “确立权利的唯一给定条件是人类的多样性;权利之所以存在,是因为我们与其他人一起居住于地球。任何一条出自上帝创世说的神授戒律,任何一条源自人‘本性’的自然法则都不足以确立一项关于地球的新法律,因为,权利源自人类的多样性,而神授戒律或自然法则是即便在只有孤身一人的情况下也将会存在。” 汉娜•阿伦特(Hannah ARENDT),《极权主义的起源》 |
